研究生院举办第二十期“明德学术大讲堂”
怀效锋:德治及其现代价值
2020年9月25日下午,第二十期“明德学术大讲堂”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一楼会议室举行,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教授为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做了题为《德治及其现代价值》的学术讲座。我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健教授、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孙昊亮教授参加了讲座,讲座由王健副校长主持。
讲座前,王健副校长代表我校对汕头大学法学院怀效锋院长一行3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怀效锋院长进行了简要介绍。怀效峰是二级教授,中国首批法学博士之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研究类一等奖获得者,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的硕士论文获北京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司长、全国法律硕士教指委副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讲座开始,怀教授从目前大家对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认识不统一,甚至在法理学和法史学界还有分歧为切入点,对人治与法治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详尽阐述。怀教授指出,从春秋战国时期,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背景下,儒家提出德治的核心理念,继而到封建时期诸子百家的各种思想争鸣。虽然其都属于人治,但是对这些观念的产生背景和其性质都需要慢慢梳理。怀教授介绍在建国初期强调更多的是人治,认为人的作用大于法的作用,到了60年代,国内展开了一场关于人治与法治的大争论,公开的观点是坚持人治,坚持党的领导,强调领导人的作用,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应当以法治为主导。这个争论很激烈,最终的结论是人治与法治相结合。可见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建国以来一直是一个分歧,这也反映了当时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怀教授指出,德治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精神,教化是德治的主要方式,并通过三个部分展开了本次讲座。一是指出德治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精神。怀教授引经据典,提到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以及五德仁义礼智信的法律文化渊源,并讲到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为国以礼、为政以德”的观点。二是认为教化是德治的主要方式。怀教授提出,论语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便是教化在德治中的体现。在古代,重视教化便要求领导干部成为贤人,强调正己修身,身教胜于言教,以她们为榜样教化百姓,强调明君贤相,正己修身,官员自身要具备五德仁义礼智信,为人民做表率。三是阐述德治的现代价值。怀教授指出在法治建设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执法不严,而非立法不足。因此仅仅依靠法律治理国家就应了古人所说的“徒法无以自行”这句话。如果当今的领导干部成为贤人,我们的社会治理水平会更高,社会问题会更少。党中央领导在开会中也越来越多的强调德治的作用,十九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德一词,要求领导干部要有政德。
最后,怀教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3月在重庆代表团讲话时提到的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总结了德治的现代价值。
讲座中,同学们认真聆听、受益匪浅,围绕报告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深入的交流。本期明德学术大讲堂的成功举办,对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提升,思想品格的养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