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陕鼓集团签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11月29日,我校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在我校长安校区举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联合培养签约仪式。我校副校长张荣刚,研究生院院长孙昊亮,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陕鼓集团党委副书记王建轩,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罗克军,培训总监、执行院长毛希勇等领导和教师代表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主持。 张荣刚首先对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陕鼓集团作为一家大型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不仅是企业实力的彰显,也是“与非凡者同行——孕育德才兼备人才学校”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更是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国之重器的责任与担当。最后,他表示希望以此为契机,与陕鼓集团展开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与交流。 王建轩代表陕鼓集团进行致辞并介绍了实务导师团队,他表示,西北政法大学是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强强联合,能够共同培养一批具备跨文化、跨学科、跨法域,懂政治、懂经济、懂外语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 毛希勇与孙昊亮代表双方签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张荣刚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实务导师聘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专项培养项目。我校是首批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15所高校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国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满足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服务需求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校与陕鼓集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的签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也是我校与陕鼓集团战略合作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