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三、初审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完成报到和资格复审。报到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时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将对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一)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 8:30--18:00
(二)现场确认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一层
五、复试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包含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三部分。外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面试由各专业(方向)组织。
(一)笔试时间:4月26日、27日(周六、周日)。
(二)笔试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4月22日起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详细时间地点及外语免试情况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1.英语(不含听力),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不参加英语笔试。(具体免试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名称) |
专业课一名称 |
专业课二名称 |
030101法学理论 |
法理学 |
法律思想史 |
030102法律史 |
中国法律史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宪法学 |
行政法学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安全法学方向) |
国家安全法学 |
非传统安全
|
030104刑法学 |
刑法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030105民商法学 |
民法学 |
商法学 |
030107经济法学 |
经济法基础理论 |
经济法分论及前沿问题 |
030109国际法学 |
国际私法(含国际公法基础理论) |
国际经济法(含国际公法基础理论) |
035100法律(国家安全法治) |
国家安全法学 |
边疆治理与去极端化 |
035100法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实务) |
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
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运输法) |
035100法律(社会治理法治化) |
法理学 |
社会治理法治理论 |
035100法律(刑事一体化与犯罪治理) |
刑法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四)笔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笔试考场相关规则参照硕士研究生初试考场规则执行。考生务必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为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内容:申请人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并回答导师提问,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总成绩=(专业课一笔试成绩+专业课二笔试成绩)×50/200+面试成绩×50/100。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另作合格要求,不入计综合总成绩。
六、录取
(一)依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在官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按照推荐进入复试的各专业(方向)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单科笔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试结束后十日内,我校向非定向就业的往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不按规定调档、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对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七、信息公开及监督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二)为及时处理招生考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我校保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纪委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申请复议,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复议程序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nwupl.edu.cn/
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附件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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