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校各方向招生计划、导师人数、导师招生数量以及考生分数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笔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科目 |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
英语 |
55 |
方向一业务课总分 |
220 |
方向二业务课总分 |
220 |
方向三业务课总分 |
220 |
方向四业务课总分 |
220 |
方向五业务课总分 |
220 |
方向六业务课总分 |
235 |
方向七业务课总分 |
215 |
按照此基本要求加上符合免试条件考生,确定本次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安排
线下(现场)复试,详细安排见下表。
时间 |
事项(内容) |
具体要求 |
地点 |
备注 |
5月13日 8:00—9:00 |
申请人报到,资格审查 |
审查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承诺书、政审表、整套纸质报名材料。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一层学生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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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09:00-12:30 14:00-18:30 |
英语听力口语面试(50分) |
申请人现场抽题并用英语回答老师提问。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智慧教室 |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
人文学科基础知识面试(50分) |
申请人现场抽题并回答老师提问。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智慧教室 |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
|
5月14日 (面试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方向确定) |
专业方向面试(阐述攻读计划100分) |
申请人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并回答导师提问。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智慧教室 |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
四、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1.笔试成绩为资格考试成绩,进入复试后不再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2.导师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综合评估后确定面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面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方向面试、人文学科基础知识面试、英语听力口语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拟录取考生录检未通过时学校重新分配未录取计划并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
3.复试结束后10日内,我校向非定向就业的往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定向协议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不按规定调档、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
5.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监督复议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拟录取结果公布起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请考生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政审表.doc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