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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申报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者:研究生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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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开展“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选题

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能够切实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限10人(包括主持人在内),研究团队应尽可能实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上一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省研究中心按照《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进行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并适时组织学术交流。省研究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申报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查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拟推荐项目,将《申报书》《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我校推荐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积极动员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原则上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项;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3.请各单位于202632日前将《申报书》(支撑材请附在《申报书》后)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培养科邮箱,《申报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108办公室。

联系人:王姝琪  张棉

  话:853854371882959056613772008187

  箱:yjsypy@163.com

 

附件:

附件1.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4.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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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