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禁止举办或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活动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得参与相关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学校声誉,自觉抵制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对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面向在校全体师生全覆盖传达到位。如有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