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
研究生实务训练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2017年春季我校有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经济学院、民商法学院的民商法专业、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反恐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实务训练。为了保证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实训实际,决定对2017年春季研究生实训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春季参加实训的所有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6日之前。
三、检查内容
1、了解研究生实训期间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
2、听取实训部门对实训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3、深化学校和各实训单位的合作关系。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负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研究生的实训情况;
2.提前制定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执行;
4.鼓励实训单位相同的学院联合开展中期检查;
5.实训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须将检查总结以文字和照片形式在本学院网页上进行宣传,并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将检查总结及照片等报研究生教育院培养科备案。
五、经费支持
1.检查费用根据每个学院参加实训人数的数量确定,每个学生按60元计算,总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2.检查费用的使用范围为:小型会议费、交通费、文件材料费、劳务费等,检查的劳务费按每次检查每人100元计算。
3.请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实际参加实训人数提前至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4、检查结束后,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前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人:李博 电话:85385437
研究生教育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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