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者均可申报。
2.已经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教学成果应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先进性、应用性,已经实际应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成果须完成至少2年完整的教学改革实践,实践过程真实、落地有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究、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教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近五年未发生教学事故;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讨、课题研究、落地实施等工作环节,且对成果形成及完善作出实质性贡献,不得虚挂名单。
4.同等条件下,长期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思政建设的人员所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5.申报单位及个人须严格恪守诚信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拼凑成果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立即取消该成果本次参评资格。
三、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其中,获评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具备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资格。
四、工作流程
1.团队申报。申报人规范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整理形成成果科学总结、成果概述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提交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并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108办公室),报送截止2026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
3.资格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名单。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审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成果科学总结,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成果科学总结内容须涵盖研究背景、成果实施起止时间、实践应用对象、主要开展工作、实践成效与社会反响、核心创新点等关键内容,全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内容须贴合成果实际、逻辑清晰、论据充分。
4.成果概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基于成果科学总结提炼撰写成果概述,全面精简呈现成果核心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5.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配套提交能够佐证成果真实性、实效性、创新性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编制清晰完整的材料目录,按目录顺序整理装订。
6.报送要求:1、2、3、4项材料需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py@163.com。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牛皮纸袋分装,每个牛皮纸袋存放一项教学成果的申报材料,并将《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首页粘贴于纸袋正面。本次申报所有提交材料均不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自行留存底稿及备份材料。
联系人:张棉 王姝琪 电话:85385437
附件: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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