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

  1. 首页
  2. 招生信息
  3. 博士招生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博士招生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者:研究生院01
  • 浏览量: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考核方式

按照教育部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我校生源数量及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通过远程笔试和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平台拟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详细要求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所有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试。各方向对进入复试的考生材料进一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

四、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620日(详见准考证),6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形式:远程闭卷限时考试。考试时长由原定的每门180分钟调整为每门60分钟。详细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

1)英语(不含听力),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业务课一: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各方向考生任选两门课程作答(方向一、方向二考生必选国家安全法治理论)。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业务课二科目见下表。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方向

业务课二考试科目

方向一

宪法学、刑法学、反恐怖主义法治理论

方向二

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族学概论与宗教学概论

方向三

1.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方向三第13研究方向)

2.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方向三第4研究方向)

方向四

宪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

方向五

宪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近现代史

方向六

国家治理法治理论、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小于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5.已获博士学位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6.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笔试,不可申请免笔试。

7.学校将于619日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未参加线上模拟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拟定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详细要求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包括英语听力口语(50分)、人文学科基础(50分)和专业方向面试(100分)。

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专业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复试成绩。

六、录取及体检

1.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我校分数线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方可进入复试。笔试成绩为资格考试成绩,进入复试后不再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2.复试结束后十日内,我校向非定向就业的往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不按规定调档、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向考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4.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七、信息公开及监督

1.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2.为及时处理招生考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我校保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申请复议。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附件一: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二:网络远程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三:2020年博士研究生准考及免试考生名单公示.pdf

 

 

 

研究生院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