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12月13日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授予刘超等7人(名单见附件)法学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23年12月13日-2024年3月13日)。
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可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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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专业方向 |
授予学位类别 |
1 |
刘超 |
西北地区反恐怖主义法律问题研究(一) |
法学博士 |
2 |
程静 |
西北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二) |
法学博士 |
3 |
李乐凡 |
西北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二) |
法学博士 |
4 |
宋景 |
西北地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三) |
法学博士 |
5 |
李婷 |
文化安全研究(五) |
法学博士 |
6 |
姜昱同 |
国家安全学与非传统安全研究(七) |
法学博士 |
7 |
吴丹 |
国家安全学与非传统安全研究(七)
|
法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