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北政法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及陕西省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培养和树立研究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新创业的择业观和价值观,着力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充分发挥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榜样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表彰一批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西北政法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参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办法》执行。
(二)陕西省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中择优推荐;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不保留小数点取整),无不合格课程情况。
3.除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3)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陕西省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研究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从陕西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共计1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不超过1人(可不推荐),由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召开联评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暂未返校研究生可提交申请电子版材料,后期补充)
(二)学院初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评选工作。
2.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工部。
(三)研工部复核
研工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核,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陕西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复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应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初评工作,评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附件1)。
2.研工部对各学院报送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后,对复核结果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2日(周一)前将评选材料及结果纸质版报送至研工部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材料报送
(一)西北政法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1.《西北政法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2.学生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非新疆、西藏生源毕业生赴新疆、西藏工作需提供就业协议复印件。
(二)陕西省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
1.《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5,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手工填写)纸质版及电子版;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或学生干部先进事迹单行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闫欢 联系电话:85385812
联系邮箱:nwuplygb@163.com
附件:附件.rar
研工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