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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法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细则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者:研究生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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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在确保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面试名单

根据现场确认情况,参加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情况、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做适当调整。

三、面试内容

申请人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并回答导师提问,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安排

线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录取

1.拟录取名单按照推荐进入复试的各专业(方向)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单科笔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2.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总成绩=(专业课一笔试成绩+专业课二笔试成绩)×50/200+面试成绩×50/100。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另作合格要求,不计入综合总成绩。

3.如综合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拟不录取的考生也应按成绩排序,拟录取考生录检未通过时,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监督复议

学校纪委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nwupl.edu.cn/

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面试考生名单.xlsx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博士面试时间.xlsx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