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陆续结课。为保证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和考核材料提交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组织的部门分工
英语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在考试前一周将考试通知发至各学院,学院负责遴选报送监考老师、组织研究生参加考试、派专人进行巡考;其他课程考核由学院安排,在课程结课后进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由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组织安排,设有法硕特色方向的学院配合。
各学院将本学院任课教师负责的课程中采取考试方式的课程考核安排(附件1)于考前三天发至邮箱yjsypy@163.com。
二、考核时间、方式与补考安排
研究生课程考核须于开课学期进行。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可以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可以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提交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学术报告、读书报告或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口试必须由3名以上教师参加,且有口试记录,并由主考教师和记录人共同签名。
公共必修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同一名称、同等学分、相同教学要求的课程,应当采取同样的考核方式、相同的难易程度。
课程考核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答题册”。学院于课程考核前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领取答题册、硕士研究生考试试题纸(任课教师出题用)和考场记录单(考试课程用)。采取考试方式的课程,学院领取的答题册须于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发放和回收的数量保持一致。
上一学年考试中申请缓考或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在办理补(缓)考手续后随下一学年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参加补(缓)考,考前一周须向学生所在学院(政治和英语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补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课堂缺勤率超过三分之一(含)、旷考、考试作弊的研究生, 须重修或重选课程。
三、考核命题的相关要求
研究生课程考核的命题应难易适度、份量得当,既能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又能达到以考试促进良好学风的目的。
四、研究生课程考核纪律要求
凡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学校相关规定。出现违纪或作弊等情况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核成绩评定及考核材料报送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及时评定成绩,并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如有变更,另行通知)登陆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课程考试成绩。未按时录入并提交课程考试成绩的,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必修课成绩达到75分为合格(公共外语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选修课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课程考核的总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中期考试、随堂测验、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课程论文、出勤情况)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课程总成绩的30%。
研究生院组织考试的课程,试题、试卷和成绩登记单由研究生院负责保管;多个专业研究生同上一门课的课程考核试题、试卷(或考查论文)、考场记录单和成绩登记单(一式两份)由课程负责教师所在学院保存,其他课程的考核材料由研究生所在学院保管。研究生课程考核材料须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六、课程考核检查
课程考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人对各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考核命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阅卷的规范性等。
请务必通知到任课教师和相关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