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方向):
为做好我校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通过立项的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负责人填写结项报告(5月17日-5月22日)
项目到期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3),由导师签署意见。
2.各学院(方向)审核(5月23日-5月25日)
各学院(方向)审核申报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学院(方向)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结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5月26日-5月28日)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评审通过的将颁发结项证书。
三、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为期1年(自获准立项之日起算),不得延期。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为期1年(自获准立项之日起算),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责任导师和导师组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验收结题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将硕士学位论文培训项目剩余40%经费划拨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审核后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剩余经费由研究生院审核,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四)受资助的研究生擅自停止项目研究或未能按时结项的,剩余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终止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须返还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85388842
联系人:张媛媛 马越昊 赵彩如
邮箱:xbzfxwb@163.com
附件:1.《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名单》
2.《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
3.《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