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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者:研究生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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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方向):

为做好我校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013)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通过立项的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负责人填写结项报告(517-522日)

项目到期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3),由导师签署意见。

2.各学院(方向)审核(523-525日)

各学院(方向)审核申报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学院(方向)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结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526-528日)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评审通过的将颁发结项证书。

三、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为期1年(自获准立项之日起算),不得延期。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为期1年(自获准立项之日起算),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责任导师和导师组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验收结题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将硕士学位论文培训项目剩余40%经费划拨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审核后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剩余经费由研究生院审核,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四)受资助的研究生擅自停止项目研究或未能按时结项的,剩余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终止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须返还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85388842

联系人:张媛媛 马越昊 赵彩如

邮箱:xbzfxwb@163.com

 

附件:1.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名单》

2.《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

3.《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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