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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者:研究生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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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西法大校发〔2020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申请人应在196811日之后出生(二、三级教授可放宽到196611日之后出生)。

3.申请人应指导过3届以上硕士研究生,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优秀,不存在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或其他违规情况。

二、工作程序

1.人填表

1024日前,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科的学院。

2.学院审核

1027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

113日前,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查(时间另行安排)

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生院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另行安排)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的名单在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由学校予以聘任。

三、其他要求

1.《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申请人员填写并提交《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1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并以“专业(方向)名称—申请者姓名”命名)。

2.相关支撑材料

1)主要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

①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原件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

②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提供结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科研成果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各项荣誉称号,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能够反映个人关键信息,以利于相关部门审核。

2)开设过课程的证明材料,须附《本科生授课情况证明》(附件3)和《研究生授课情况证明》(附件4)。

3)装订要求

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结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各项荣誉称号、授课情况证明的顺序编页,左侧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材料”、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申请方向。

②申请人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审核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返还本人。

3.各学院请于1027日(周四)17:00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联系人:张媛媛  茹艺璇    联系方式:029-85388842

邮箱:xbzfxwb@163.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

2.《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3.本科生授课情况证明

4.研究生授课情况证明

5.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封面)

 

研究生院

20231017

博导选聘附件.rar